2014-11-18來源:本站采編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fā)〔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與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同時公布。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報考者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而出現的空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
七、考核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yǎng)、心理調適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因考核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八、公示
擬聘用人員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等情況確定,并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擬聘用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一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的空額按該崗位參加面試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經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九、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執(zhí)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期間不得自行辭職,不得擅自調離所聘單位,未經單位和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參加其他單位考錄(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借調、調動及其他方式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十、紀律監(jiān)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guī)、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guī)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jié)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主管部門(招聘單位)中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者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咨詢電話:0834-4773007(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4-4775095(普格縣教育體育局)
監(jiān)督電話:0834- 4776378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室)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涼山州人事考試中心: 0834-2194699 0834-2193262
附件:《普格縣2014年12月公開考試招聘中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普格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普格縣教育體育局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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