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6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jīng)批準,仁和區(qū)決定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23名;攀枝花釩鈦產(chǎn)業(yè)園區(qū)金江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市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panzhihua.gov.cn)、攀西人才網(wǎng)(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區(qū)公眾信息網(wǎng)(http://www.screnhe.gov.cn/)、攀枝花市仁和區(qū)教育網(wǎng)(http://www.rhwj.cn)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其中,2015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必須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報考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聘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8年11月24日—1996年11月24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中、小學教師報考者,須征得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5.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檢監(jiān)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一、二)。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相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二、報考崗位及名額
見附件《攀枝花市仁和區(qū)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情況表》、《攀枝花釩鈦產(chǎn)業(yè)園區(qū)金江中小學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情況表》。
三、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二)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 2014年11月24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三)報名地點:
中小學教師崗位在仁和區(qū)教育局人事科報名。
(四)報名手續(xù)和要求:
1.填寫準確、完整的《攀枝花市仁和區(qū)2014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教師報考信息表》。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崗位情況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者在填寫“是否同意調整到其他相同或相近崗位”一欄時,只能填“同意”或“不同意”。
2.報考者本人的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高校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2015年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學生證和學校簽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
4.服務期未滿的國家和省項目志愿者報考的,需提供相應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在職人員需出具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手續(xù)。
6.崗位條件要求的其它證件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相關工作經(jīng)歷證明材料原件。
7.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證件彩照1張(與報名信息表上粘貼照片同底,照片背面注明報考崗位和姓名)。
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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