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來源:本站采編
4、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特警職位: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15%+《申論》成績×15%+筆試加分;
普通人民警察職位: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申論》成績×35%+筆試加分。
5.筆試加分:
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報考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考生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7月28日前的工作日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本人聯(lián)系方式送交南充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審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二)心理素質測試
所有考生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不計算分值,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三)專業(yè)測試
報考公安機關特警職位的所有筆試人員均參加專業(yè)測試。專業(yè)測試在筆試后三日內進行。專業(yè)測試具體事項將于7月15日另行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ww.ncpta.gov.cn)公告。
面試前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前折合總成績=筆試折合總成績+專業(yè)測試成績×40%
(四)資格復審和面試
2014年8月29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其中:特警職位按面試前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ww.ncpta.gov.cn)公布。
報考人員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人事管理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可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
2.公安機關、監(jiān)獄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其中:特警職位按面試前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資格復審和面試,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9月13日至15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五)體能測評
所有參加了面試的考生均可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規(guī)定,在面試后3日內組織實施。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體能測評具體事項另行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ww.ncpta.gov.cn)公告。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折合后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職位錄用名額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荚嚳偝煽兿嗤模怨P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特警專業(yè)測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
對實際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我市本次公招其他達到面試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招考實施體檢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組織實施。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規(guī)定不復檢的項目不予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可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考察。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可根據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ww.ncpta.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或原工作單位)、準考證號、擬錄用職位、考試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七、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市人社局辦理錄用手續(xù)。同一職位考生根據考試總成績高低依次選擇用人單位,具體分配辦法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負責制定并組織實施?荚嚳偝煽兿嗤,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特警專業(yè)測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記入考生檔案。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登記并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三)本次公招錄用的人民警察在錄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工作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09〕126號)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 0817-2810437 0817-2800387
九、本公告由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南充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本次招考過程中有關職位調整、成績、專業(yè)測試、資格復審、面試、體能測評、體檢、錄用前公示等事項均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在南充人事考試網(www.ncpta.gov.cn)公告。
2.根據《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五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lián)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并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考試政策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0817-2810437
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0817-2800387
附件:南充市2014年面向社會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情況表
南充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充市公安局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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