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2-17來源:本站采編
經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達到規(guī)定服務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報名結束時未被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的,以及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yè)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3月14日前的工作日內交給青白江區(qū)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科(青白江區(qū)政府中路185號人力資源市場17號窗口)備案以辦理加分手續(xù)。符合加分條件者,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
2、筆試時間:2014年3月15日,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報名人數少的個別崗位,可放寬至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其取消或調減情況,于2014年3月7日在成都人事考試網、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布。
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4年3月15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將于2014年3月28日前通過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公眾信息網(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欄公布。
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于筆試成績公布后兩個工作日內向成都市青白江區(qū)人社局申請查分。
(二)原件校驗
1、校驗通知:進入原件校驗人員名單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考生報考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依次決定,進入集中面試和考察。校驗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與筆試成績同時在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公眾信息網公布。
2、校驗方式:原件校驗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及相關材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及《應聘資格審查表》到指定地點進行證書和證明材料原件核對校驗,報名錄入信息與證書和證明材料原件完全一致的,領取《面試通知書》。
3、校驗需提交資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應聘資格審查表》、報名資格條件相關證明(學歷證、學位證、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等)原件及復印件(執(zhí)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③在編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相關要求: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如弄虛作假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考試或聘用資格,將隨時取消其報名、考試成績、面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逾期未進行原件校驗者,視為自動放棄。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50%。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辦理。
3、收費標準:根據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4、凡考試總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六、體檢
(一)根據折合后總成績,按考生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二)進入體檢人員由主管部門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
(三)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綜合性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其進行考察?疾旃ぷ鲄⒄粘扇宿k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因個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考核合格者由區(qū)人社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成都市青白江區(qū)公眾信息網(http://www.qbj.gov.cn)“公示公告”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由公招主管單位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九、聘用及報到
(一)凡經審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員,區(qū)人社局為其辦理正式接收手續(xù)。
擬聘人員如系應屆畢業(yè)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申報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如系非在職人員, 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凡被聘用的人員,應當接受受聘單位安排的相關專業(yè)培訓,而且應當在招聘單位工作滿5年以上方可流(調)動。
(四)凡被聘用的人員,按國家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若3年內未考取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者予以解聘。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保證我區(qū)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成都市青白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監(jiān)察科028-83661501)。
咨詢電話:028-83696328,028-83666750
附件:1、成都市青白江區(qū)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崗位表
2、成都市青白江區(qū)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醫(yī)療衛(wèi)生專業(yè)技術人員考務問答
成都市青白江區(qū)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成 都 市 青 白 江 區(qū) 衛(wèi) 生 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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