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5來源:本站采編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須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可直接登錄報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將對應聘人員所傳照片的質量在網上進行審查,并在應聘人員注冊后的1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照片質量審查不合格的,應聘人員需按要求重新上傳。
2.填報信息。上傳照片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由武侯人社局進行網上資格審查,報考者成功提交填報信息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任何階段如發(fā)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確認繳費。本次考試采用網上繳費,不設現場交費。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須及時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5年11月1日23:59。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除職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x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以及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先進行網上繳費,之后于2015年11月5日到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地址:武侯區(qū)武科西五路360號22號樓3單元6樓602室,電話:028-85092518、15756320262)審核辦理免繳考務費手續(xù);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繳考務費。
5.打印準考證。應聘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后于2015年11月11日至14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報名要求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畢業(yè)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yè)名稱,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真實完整,任何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所留聯(lián)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lián)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開考比例
筆試比例1:6,未達到報名人數開考比例的個別崗位,經公開招聘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3,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情況將于2015年11月4日24:00前通過成都人事考試網和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5年11月5日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六、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以各占5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2015年11月14日上午(具體時間安排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科目分類設置(詳見附件1)。A類為公共類,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B類為衛(wèi)生類,筆試科目為《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和《醫(yī)學基礎知識》。
4.筆試成績計算:按照兩科成績各占50%計算;滿分為100分。
5.筆試加分:政策性加分及所具備條件。
經組織選派的 “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一村(涉農社區(qū))兩名大學生計劃”、“農村中小學特設教師崗位計劃”、“鄉(xiāng)(鎮(zhèn))公立衛(wèi)生院大學生支醫(yī)計劃”或“大學生服務社區(qū)就業(yè)和社會保障計劃”志愿者,團中央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或省委組織部選派的“大學生村干部”志愿者,達到規(guī)定服務年限(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5年10月26日)、考核合格,以及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guī)定享受筆試成績(兩科成績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市)區(qū)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相關考核材料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1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yè)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5年11月2日到11月4日交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武侯區(qū)武科西五路360號22號樓3單元6樓602室,電話:028-85092518、15756320262),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加分情況將于2015年11月6日12:00至11月8日12:00在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公示,若有異議于11月9日12:00前反饋至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地址:武侯區(qū)武科西五路360號22號樓3單元6樓602室,電話:028-85092518、15756320262),逾期不再受理,責任自負。
特別提示:證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報考者報名時使用的姓名、身份證號完全一致,否則不予辦理加分手續(xù),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期限與服務地縣(市)區(qū)以上項目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時間不一致的,均以服務證書中明確的服務起止日期為準。服務證書中未明確起始時間的,以服務證書簽訂落款時間為準。
報考面向服務成都市城鄉(xiāng)基層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guī)定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6.筆試時須攜帶本人《筆試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7.筆試成績將于2015年11月26日24:00前在成都市武侯區(qū)人民政府門戶網公布,并同時公布進入核對檢驗原件審查人員名單。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guī)則》規(guī)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二)面試前核對檢驗原件
1.面試前核對檢驗原件由成都市武侯區(qū)人事考試與培訓中心負責組織各招聘單位于2015年12月1日—2日進行,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核對檢驗原件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2.核對檢驗原件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所報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5的比例依次確定,如筆試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核對檢驗原件。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可降低比例或相應調減該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招聘崗位。
3.核對檢驗原件內容:應聘人員須持本人《筆試準考證》、《居民身份證》、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各類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1套,工作人員現場審核原件,收存復印件1套。應聘人員在核對檢驗原件前自行下載和打印《2015年成都市武侯區(qū)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表》(一式3份,詳見附件4),在核對檢驗原件時與上述材料一起遞交審核。
如系機關事業(yè)單位正式在職人員,須提供縣 (市) 區(qū)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應聘的書面證明,并注明是否享受定向招錄(聘);如系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加蓋學校公章的成績單和就業(yè)推薦表;如系報考面向服務成都市城鄉(xiāng)基層組織選派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服務所在縣 (市) 區(qū)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證號、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xié)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服務協(xié)議、相關考核材料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如系報考“具有兩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等具有工作年限要求職位的,須出具相關工作單位關于其工作經歷及工作年限的證明及其他依據材料。
4.核對檢驗原件要求:核對檢驗原件時,如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進入面試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逾期未參加核對檢驗原件者,視為自動放棄。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核對檢驗原件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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