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8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jīng)研究,我局決定公開遴選3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補充到廣元市救助管理站等事業(yè)單位工作,F(xiàn)將公開遴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及名額
廣元市救助管理站辦公室文秘人員(管理崗位九級職員)1名、廣元軍供站辦公室文秘人員(管理崗位九級職員)1名、廣元市光榮院管理人員(管理崗位九級職員)1名。
二、遴選對象、范圍及基本條件
(一)對象和范圍
符合相應崗位遴選條件(附件1)的廣元市市、縣區(qū)兩級機關、事業(yè)單位(財政全額撥款)在編在職正式工作人員。
(二)基本條件
1.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實績突出。
(2)符合《廣元市民政局公開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在原單位工作兩年及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結(jié)果均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參加工作不滿三年的,每年(不含試用期)年度考核結(jié)果應當均為合格(或稱職)及以上。
(3)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具有正常履行相應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進入考察者,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征得所在機關或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同意(考察時請?zhí)峁┩庹{(diào)動的書面材料)。
(5)符合有關回避規(guī)定。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被辭退的。
(3)曾違反《四川省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川辦發(fā)〔2002〕40號)第三十四條第二、三、四、五、六款規(guī)定被解聘的。
(4)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jié)論的。
(5)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7)在試用期內(nèi)的。
(8)按照有關規(guī)定應當回避的。
(9)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三、遴選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也可將報名材料于2015年8月24日下午6點前特快專遞至廣元市民政局人事科蔣曉敏處(廣元市利州區(qū)東壩嘉陵路北段49號4樓。電話:0839-3265140,郵編:628017)。符合條件的報考者,應如實、準確地填寫《廣元市民政局公開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請報考者從廣元人事考試網(wǎng)〈www.gypta.gov.cn〉、廣元人事人才網(wǎng)〈www.cbrcw.com〉或廣元市民政局網(wǎng)站〈www.gymzj.gov.cn〉下載,一式兩份),粘貼本人近期兩寸同底免冠證件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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