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9-05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樂山市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200名輔警,用工性質為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工作任務為在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隊指導下開展社會治安巡邏防控及反恐防暴等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思想素質好,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男性,年齡18至30周歲(1983年9月10日至1996年9月10日出生)。
(三)四川省常住人口或生源地。
(四)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同等條件下中共黨員、退伍軍人、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優(yōu)先聘用。
(五)身體健康、體型端正,無肢體功能障礙、無色覺異常,裸視4.6以上,身高1.68米以上。
(六)具有射擊、攀爬、擒拿格斗技能基礎和具有少數民族語言及英語翻譯方面特長的人員,身高可放寬到不低于1.65米;持有A1駕駛執(zhí)照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一)曾受過治安、刑事處罰或被免于刑事處罰的;曾受過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的;曾被開除軍籍、團籍、黨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間受到開除學籍處分的;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公務員辭退不滿5年的;
(二)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的;弄虛作假,誤導、欺騙領導或公眾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三)政治品德不良,社會責任感和為人民服務意識較差,嚴重違反職業(yè)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的;
(四)涉嫌犯罪公安機關正在調查或有違法劣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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