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來源:本站采編
符合上述第1項的報考人員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項和第4項的報考人員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項的特困報考人員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于7月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到自貢市人事考試評價中心(地址:自貢市自流井區(qū)交通路1號,電話:0813-2309549)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通過后,免繳當次考試考務費。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職位調整情況將及時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公告。因報名人數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四川人事考試網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征得考生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市其他職位。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7月22日至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
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成績均不進行四舍五入處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報考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報考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在“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報考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4)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報考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忌P試成績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7月28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抗震救災表現突出人員持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和本人聯系電話送交市公安局初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處理自動化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提交申請。查分結果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2014年8月下旬張榜公布,報考人員也可通過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查詢。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心理素質測試
所有筆試人員均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不計算分值,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
2014年8月29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名單。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一在自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zgrsj.gov.cn),自貢人事考試網(www.zgpta.gov.cn)公布。
報考人員在接到資格復審通知后,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在職公務員、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可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
2.公安機關、監(jiān)獄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86741860)。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4.報考招考對象為“退役士兵”職位的,須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退役士兵身份證明材料(現役軍人入伍通知書、退役士兵登記表復印件各一份并加蓋民政部門公章)。
5.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資格復審和面試,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面試暫定為2014年9月13日至15日。經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同時按照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能測評
所有面試人員均參加體能測評。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體能測評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合格的,方可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