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30來源:本站采編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和照片質(zhì)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22日—26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zhì)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
特警職位加試專業(yè)測試,筆試和專業(yè)測試成績各占總成績30%、4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30%。
心理素質(zhì)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一)筆試和特警專業(yè)測試科目及分值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分別占總成績的35%、35%。
特警職位加試專業(yè)測試,《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各占總成績的15%,專業(yè)測試占總成績的40%。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特警專業(yè)測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共同組織實施,滿分100分,時間安排在7月28日至30日,具體時間、地點及測試方法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攀西人才網(wǎng)另行公告。
測試內(nèi)容:
(1)特警一職位:100米跑、1500米跑、引體向上、立定跳遠、推鉛球。
(2)特警二職位:100米跑、800米跑、1分鐘仰臥起坐、立定跳遠、推鉛球。
(3)特警三職位:手槍、狙擊步槍精度射擊。
。4)特警四職位:高樓外墻攀爬。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憑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加分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畢業(yè)生,在其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考生折合后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14年7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交市公安局705辦公室(攀枝花市東區(qū)新源路110號)初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復審后,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攀西人才網(wǎng)公示。
5.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4年8月中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nèi)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申請查分,查分結(jié)果于8月下旬在該網(wǎng)站公布。
筆試折合(含特警專業(yè)測試)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于8月下旬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公布,考生通過攀西人才網(wǎng)進行查詢。
6、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特警職位加試專業(yè)測試,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15% +《申論》成績×15% +《專業(yè)測試》成績×40% +筆試加分
(二)心理素質(zhì)測試
心理素質(zhì)測試于2014年7月27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測試結(jié)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zhì)測試未達合格標準的,不進入下一步考錄程序。
心理素質(zhì)測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公安局具體負責。2014年8月29日前,根據(jù)考生折合后的筆試(特警含專業(yè)測試)總成績,按照招錄職位名額的3倍,在心理素質(zhì)測試合格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資格復審,筆試有缺考科目或違紀行為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員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可根據(jù)實際情況,將參加筆試(特警含專業(yè)測試)且心理素質(zhì)測試合格者全部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攀西人才網(wǎng)公告。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4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身份證、畢業(yè)證、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下列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2. 公安機關、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3.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4.在職教師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按筆試(特警含專業(yè)測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進入面試前需進行資格復審。遞補工作于2014年9月10日截止。
面試時間暫定為2014年9月13日至15日。經(jīng)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同時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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