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6來源:本站采編
(二)開考比例
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的報名人數(shù)與考調名額的比例不低于5:1,若報考人數(shù)達不到開考比例,報經(jīng)市公務員局同意可放寬到不低于3:1。
(三)考試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組織考試,考試總成績?yōu)?00分。一是筆試,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判斷能力和教育體育基本知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二是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調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實行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對象,由市教育體育局進行考察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因考察和體檢(復檢)不合格或因考生放棄等原因導致的缺額,可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參加考察和體檢的人員。
(五)調動
根據(jù)考察、體檢情況確定擬調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
咨詢電話:0831—8224213、0831-8222376(宜賓市教育和體育局人事科)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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