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8來源:本站采編
報考者由州民政人事科負責現(xiàn)場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在任何環(huán)節(jié)均可取消遴選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開考比例為3:1。未達到開考比例,則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
1.筆試。
①筆試科目:專業(yè)知識。卷面滿分100分。
②筆試時間和地點: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③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領取準考證時間:7月2日、7月3日,領取準考證地點:州民政局人事科。
④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州民政局網(wǎng)站公布。
2.面試。按照遴選名額1:3的比例從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面試規(guī)則見面試通知單。面試當天,考生憑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參加面試。
面試成績在涼山州民政局網(wǎng)站公布。
(四)體檢。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行體檢,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因體檢不合格和體檢人員自動棄權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遞補一次。
(五)考察政審。
對體檢合格人員從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因考察不合格和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六)公示。
經考察政審合格的擬遴選錄用人員名單,在涼山州民政局網(wǎng)站進行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棄權或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空額,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七)調動。
經公示無異議后,正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逾期不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在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
遞補人員均須完成所有規(guī)定程序。
四、遴選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遴選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一律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遴選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選拔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咨詢電話:0834-2166214;
監(jiān)督電話:0834-2166734。
附件:
涼山州民政局
201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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