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23來源:本站采編
(二)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3:1(遴選崗位的有效報考人數(shù)與遴選崗位的遴選名額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本公告規(guī)定的筆試開考比例的,取消該遴選崗位。取消崗位的情況,由遴選單位于筆試前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向社會公布。
(三)準考證領取
報考者于2015年5月12日下午2:30—5:30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到縣經信局辦公室領取準考證。在考試當天,報考者須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按準考證指定的時間和考場參加筆試。逾期未領取準考證,以及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五、考試
本次公開遴選采取綜合淘汰的考試方式進行?荚嚢üP試和面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各占50%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折合總分為100分?荚嚦煽円宦砂此纳嵛迦氡A糁列(shù)點后兩位數(shù)。
(一)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常識、政治常識、經濟常識、公文寫作。筆試范圍不指定復習教材。
2、筆試時間。定于2015年5月13日舉行(具體時間和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由營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5年5月14日12:00前在營山人事人才網公布,報考者請自行登陸網站查詢。
(二)面試
1、形式和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
2、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所有參加筆試的考生均參加面試。
3、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考生請于2015年5月15日上午8:30-9:30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報名點參加面試報到。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面試報到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面試考場簽到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成績公布。報考者的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三)考試成績公布
考試工作結束后,由遴選單位于2015年5月18日12:00前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公告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含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
六、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jù)遴選名額,按報考者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考試綜合成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如筆試和面試成績均相同,進行加試(加試辦法為面試)確定,將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另有行業(yè)體檢標準的按行業(yè)體檢標準執(zhí)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zhí)行。
(三)體檢時間和地點
體檢在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人員名單于體檢前兩天在營山人事人才網上公告。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
(四)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愈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檢結果為準。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因體檢人員自動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參加面試的報考者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體檢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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