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4-15來源:本站采編
四、綜合測試
公開考調采取筆試、面試等形式進行。除瀘縣城北初級中學校和瀘縣實驗學校采取面試形式進行外(瀘縣城北初級中學校、瀘縣實驗學校考調程序和總成績計算方式見附件3),其余考調單位的具體考調形式由各單位自行決定。綜合測試時間為2015年5月9日。
五、公示
根據(jù)綜合測試(總成績)結果,最終擬調人員名單報瀘縣教育局審核后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xù)。
六、實施工作
此次考調工作由瀘縣教育局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統(tǒng)一發(fā)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等程序,除瀘縣城北初級中學校和瀘縣實驗學校由瀘縣教育局組織實施外,其余單位的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試等程序由各考調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并負責報考條件的解釋。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確?颊{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調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報考者必須嚴格執(zhí)行相關工作紀律。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人員,經核查,取消其調動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任何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選調崗位條件的均可取消其選調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附件:1.瀘縣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職位表
2.瀘縣教育局下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審查表
3.瀘縣城北初級中學校、瀘縣實驗學?颊{程序和總成績計算方式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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