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28來源:本站采編
(三)職位調(diào)整
筆試報名人數(shù)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jié)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統(tǒng)一安排調(diào)整。調(diào)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diào)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guān)情況將及時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布。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zhì)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15年4月20日至24日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5年4月25日(星期六),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報考我市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qū))、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guān)、省級機關(guān)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guān)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須于2015年4月28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相關(guān)證明材料原件(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等)及復印件和本人聯(lián)系電話送交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管理科(地址:四川省達州市達縣南外華蜀南路)。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不予加分。
在本次報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顧錄用為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的考生,參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項目的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15年6月上旬在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www.scpta.gov.cn)上公布。由于閱卷工作采用了分數(shù)處理自動化系統(tǒng),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申請查分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三日內(nèi)登陸四川人事考試網(wǎng)提交申請,查分結(jié)果于2015年6月中旬在該網(wǎng)站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于2015年6月下旬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布。
筆試折合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折合總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5% +《申論》成績×35% +筆試加分
(二)資格復審
2015年6月下旬,根據(jù)考生的筆試折合總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于2015年6月下旬由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公布。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應攜帶《2015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 2015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原件和復印件;參加“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nóng)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參加“社工人才百人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和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
3. 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高校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 公安機關(guān)、監(jiān)獄勞教系統(tǒng)、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干部管理權(quán)限由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 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按干部管理權(quán)限由當?shù)氐慕M織或人社部門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6.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出具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guān)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遞交材料地點:成都市草市街2號5樓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四川省人社廳窗口,咨詢電話:028-86920616)。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留學網(wǎng)(http://www.cscse.edu.cn)中“學歷學位認證專欄”查詢認證的有關(guān)要求和程序;
7.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缺額,經(jīng)中共達州市委組織部、達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達州市公務員局同意后應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資格復審安排在達州人事考試網(wǎng)(dz.scpta.gov.cn)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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