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02來源:本站采編
(二)資格審查。
1.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遴選資格。
2.實行差額遴選。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遴選計劃數3∶1比例開展遴選;未達到3∶1比例,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降低或取消。
3.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三)考試。
1.筆試。重點測試報考人員的文字表達能力、法律法規(guī)知識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遴選名額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1∶3比例,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可適當放寬。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計算方式。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考察。
采取差額考察的辦法開展考察工作,由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組織實施。
1.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公開遴選職位的知識程度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情況、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
2.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遴選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確定為不合格,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五)體檢。
1.根據筆試、面試成績以及考察情況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在市委組織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修改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六)公示。
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對擬調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上述程序結束后,綜合考試成績、考察情況、體檢結果和公示情況確定試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能夠勝任工作的,報市委組織部審批后,辦理調動手續(xù)。不能勝任的回原單位。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解釋說明。咨詢電話:2443001、2407320。
中共樂山市委辦公室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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