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17來源:本站采編
一、職位(崗位)
職位(崗位)詳見《南江縣2023年度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選聘)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南江縣2023年度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附件2)。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范圍
南江縣內符合資格條件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報名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政治素質過硬,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
2.具有良好的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4.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公務員應當在本級機關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機關工作1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街道)事業(yè)人員應當具有3年以上鄉(xiāng)鎮(zhèn)工作經歷;
5.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受過市委或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獎勵的)或崗位有特殊要求(需取得國家注冊職業(yè)資格證)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2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6.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公開考調(選聘)職位(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8.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職位(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規(guī)定;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至2023年11月21日;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證書應于面試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考調(選聘)的;
5.到鄉(xiāng)鎮(zhèn)機關以及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者對轉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試用期或者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1年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可能形成《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情形的職位(崗位)。
三、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每日9:00—12:00,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地點:南江縣黨政中心715室。報名免費,考務費由縣財政全額保障。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選擇職位(崗位)。報考者可通過登錄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nj.gov.cn/)查詢職位(崗位)簡介、資格條件等情況。如需咨詢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聯(lián)系方式與用人單位聯(lián)系。每人限報1個職位(崗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從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下載《南江縣2023年度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3,以下簡稱《報名表》),對照報考職位(崗位)資格條件,按照填報說明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3.現場報名。報考者攜帶以下材料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現場報名:
①填報完整的紙質《報名表》(由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文旅新區(qū)所轄鄉(xiāng)鎮(zhèn)還需經文旅新區(qū)黨工委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張2寸藍底免冠證件照;
③參工依據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復印件;
④職位(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
4.資格審查。報名時,考調(選聘)單位現場進行資格初審,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管干權限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選聘)全過程,對在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或新產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調(選聘)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5.發(fā)放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現場領取筆試準考證。
(三)職位(崗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崗位),將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崗位)計劃。被取消計劃的職位(崗位),已報考人員可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職位(崗位)。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其中: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60%。
1.筆試
筆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政策理論水平、文字表達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其中:文秘類職位(崗位)的筆試范圍為公文寫作與處理等;其他職位(崗位)筆試范圍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國情省情、市情縣情、政治、經濟、法律、管理、科學技術及歷史等綜合知識。
筆試時間為2023年11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按照準考證上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考試,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件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和排名于筆試后3個工作日內公布,考生可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查詢。對筆試成績有異議需申請查分的,應于筆試成績公布3日內向南江縣委組織部提交書面申請。
2.面試
面試由考調(選聘)單位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面試一般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履行職位(崗位)職責所要求的能力素質。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考調(選聘)計劃數1:2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為2人以上筆試成績并列的,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同一職位(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少于開考名額2倍的,視為未形成競爭態(tài)勢,擬進入考察人選面試成績不得低于全縣本次考調(選聘)面試平均分數。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低于75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進入面試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等具體事項將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scnj.gov.cn/)予以公布。
(五)加分項目
鼓勵在編在崗人員立足一線、扎根基層,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期間,每個年度考核“優(yōu)秀”等次,可在折合總分中加0.2分,考核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1分。
個人受中央、省市縣黨委、政府表彰的,每次可在折合總分中分別加2分、1.5分、1分、0.5分;受中央、省市相關部門表彰的按相應層級減半加分;對因同一事項獲不同層次獎勵的,只加最高項,不累計加分,對因不同事項獲獎的,可累計加分。表彰加分最高不超過3分。
根據《光霧山5A創(chuàng)建目標考核激勵獎懲辦法》(南績效發(fā)〔2020〕22號),參與光霧山5A創(chuàng)建的鄉(xiāng)鎮(zhèn)工作人員中符合縣內遴選的,在3年內參加遴選考試時筆試成績加3分。
所有加分項目均需查看原始依據。
(六)差額考察
面試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各職位(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差額考察對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根據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疾鞂ο笕藬蹬c考調(選聘)名額之比為2:1,對于名額在2人以上的職位(崗位)可適當降低比例,不低于1.5:1。
考察工作由考調(選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颊{(選聘)單位派出2名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民主測評、實地走訪、同考察對象面談等方法,根據需要還可進行專項調查、延伸考察等,充分聽取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有關領導和紀檢監(jiān)察干部、政工人事干部、財務管理干部、機關黨組織負責人的意見,并審核干部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對反映問題線索具體、有可查性的信訪舉報進行核查?疾鞂ο笮枰獔蟾婊蛘卟楹藗人有關事項、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注重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職位匹配度等進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標準,深入考察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況,重點考察政治理論學習情況、制度執(zhí)行力、履職能力、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嚴把政治關、品行關、能力關、作風關、廉潔關,堅決杜絕政治素質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
考調(選聘)單位黨組(黨委)根據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頂崗試用人選?疾觳缓细窕蚩疾鞂ο蠓艞壍仍蛐纬傻娜鳖~,按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考察對象自愿放棄考調(選聘)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向考調(選聘)單位提出。
(七)頂崗試用
考察結束后,考察合格對象到考調(選聘)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崗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
試用期間不符合試用要求的,可終止試用。因試用不合格或本人放棄等出現的職位缺額,由考調(選聘)單位決定是否遞補。試用期內,試用人員在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工資關系、待遇不變。
(八)辦理相關手續(xù)
考調(選聘)單位根據考試、考察、頂崗試用等情況集體討論決定擬選用人員,報南江縣組織人事部門,統(tǒng)一通過南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轉任(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考調(選聘)資格,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對違反考調(選聘)工作紀律的、無正當理由不參加筆試(或面試)的、不接受考調(選聘)結果的人員,將納入不良誠信記錄名單管理,五年內不得參加縣級部門公開考調(選聘)。
(二)報考者須對提交的信息和資料負責,凡不如實填報、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選聘)資格,并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三)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工作人員和考生,將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報考者不得報考低于其所任職務職級的考調職位(如:四級主任科員不得報考擬任一級科員的職位)。
(五)報考者確保聯(lián)系方式正確、暢通。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六)本次考調(選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本公告由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職位(崗位)的具體條件,由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0827-8226583(南江縣委組織部干部二股)
0827-8227499(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和檔案管理股)
附件:1.南江縣2023年度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選聘)工作人員職位(崗位)表(點擊下載)
2.南江縣2023年度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3.南江縣2023年度縣級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調(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南江縣委組織部
南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
來源:http://www.scnj.gov.cn/ywdt/gsgg/139039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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