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7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崗位
(一)崗位名稱:政府雇員
(二)招聘人數:1人
(三)崗位簡介及職責:
1.進行工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一般土木工程設計全過程管理和組織協(xié)調。
2.負責開展與國土空間管理工作相關的協(xié)調及要件辦理。
3.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任務。
二、招聘范圍及對象
(一)招聘范圍:面向全國
(二)招聘對象:符合崗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聘用薪資待遇
(一)聘用:應聘人員一經錄用,由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初始合同期限以約定的實習期對應標準為準)。
(二)薪酬標準:應發(fā)基本工資3000元/月+月績效工資最高3000元/月+年度績效獎金3萬元-6萬元/年,均為稅前金額。
(三)薪酬發(fā)放方式:月度發(fā)放包括實發(fā)基本工資和按月考核計算的月績效工資;年度績效獎金根據年度考核結果,一次性發(fā)放。
四、報考條件
(一)報考本次招聘崗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無受過刑事處罰和未了結的民事案件;
4.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年齡35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高級工程師或以及建筑師可放寬至40歲(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8.土木類(土木工程相關專業(yè))、建筑類(城鄉(xiāng)規(guī)劃相關專業(yè))、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工程管理);
9.具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不受工作年限及職稱限制。
10.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因個人責任被單位解聘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偽造證件、提供虛假信息的;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用監(jiān)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
7.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五、招聘流程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報名地點:彭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101室(彭州市天彭街道牡丹西路65號)。
4.咨詢電話:028-68961833
咨詢時間:9:00-12:00,13:00-17:00(工作日)
5.報考者須在報名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yè)證等證書,在現(xiàn)場報名時,須用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按照公告中招聘崗位的要求報名。所需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③近期2寸彩色紅底證件照片2張;④學信網學歷證明;⑤相關專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⑥相關工作經驗需提供(勞動合同、工作證明或社保繳費證明);⑦填寫完整的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公開招聘政府雇員人員報考人員信息登記表(詳見附件)。
6.報名時,報考者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招錄單位現(xiàn)場進行審查。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錄用全過程,各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均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者錄用資格。涉及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將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二)筆試
1.筆試時間:2023年11月25日上午9:00-11:00(考生需提前30分鐘進場,開考后遲到30分鐘以上(包括30分鐘)的考生,將取消考試資格)。
2.筆試地點:彭州市內,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卷面滿分100分。
4.筆試時須攜帶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準考證、黑色簽字筆。
5.因本次招聘崗位屬于綜合管理崗位,原則上報名人數達到招聘崗位數5倍及以上,即可開考;若是筆試當天參加考試的人數小于招聘崗位數3倍的,則不組織開考。
(三)公布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engzhou.gov.cn)公示。
(四)面試
1.面試時間:暫定2023年12月2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彭州市內,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4.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1:3的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擬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5.面試前因考生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面試當天因考生自動放棄導致的缺額,不開展遞補,正常組織面試。
(五)公布總成績
1.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各占考試總成績的50%。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2.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engzhou.gov.cn)公示。
(六)體檢
體檢由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組織通過面試的人員在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等有關安排另行通知。體檢標準與項目參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自行承擔。初次體檢不合格者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可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指定到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規(guī)定項目體檢的考生,視為自動棄權。對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本人“無犯罪記錄”的證明,并接受報考資格條件復審。無法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提供的證明不符合用人單位要求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資格,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六、招聘及報到
(一)凡考試、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將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engzhou.gov.cn)上公示,公示期限為3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jiān)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向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反映問題,且提供相關線索,保持聯(lián)絡方式暢通。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
(二)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到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報到。未經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同意,逾期未報到者或報到時尚未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考生自動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職位缺額,按照考試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四)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新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解除勞動用工關系。
七、其他事項
(一)本批次招聘一律采取應聘人員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不接受電話、傳真、郵件等其他方式報名。
(二)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培訓班,考試不收取費用。
(三)招聘過程中如有通知、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將在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pengzhou.gov.cn)和彭州發(fā)改公眾號公布或電話通知。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指定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聘用的,責任自負。
(三)應聘人員須在招聘期間保持本人手機暢通,避免招聘相關信息無法通知。個人聯(lián)絡方式不真實、有誤、有變更等且未及時告知招考組織方,造成的后果,本單位不承擔責任。本次招聘皆以公告為準,不再另行通知。
(四)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依據崗位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應對本人填報信息、提供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性負責,在公開招聘的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后果自負。
(五)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保留對招聘公告中各項要求的最終解釋權。
(六)相關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監(jiān)督舉報:中共彭州市發(fā)展和改革局機關紀委028-68961822
附件:報考人員信息登記表(點擊下載)
彭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前期工作服務中心
2023年11月7日
來源:http://www.pengzhou.gov.cn/pzs/c111405/2023-11/07/content_aa1cfa26d5d34ad88219be8b6dbd6fe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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