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0來源:本站采編
一、招聘范圍、學歷及專業(yè)
(一)招聘范圍:巴中市戶籍人口或連續(xù)居住在巴中市轄區(qū)1年以上常住人口(常住人口須持社區(qū)或者單位開具的證明);
(二)招聘學歷:大專及以上學歷(注:退伍軍人學歷放寬至中專/高中);
(三)招聘專業(yè):不限。
二、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司法輔助人員3名,從事鄉(xiāng)鎮(zhèn)(街道)司法所輔助工作。
三、應聘資格條件
(一)報名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服從組織安排;
2.年齡為18-35周歲(在1987年8月28日-2005年8月28日期間出生);
3.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或公職的;
3.受處分尚未解除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6.有其他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名的。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0日(9:00-12:00,14:00-18:00)。
(二)報名地點:南江縣司法局政治處(南江縣集州街道紅塔大廈818室)。
(三)報名程序:報名人員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巴中市常住人員須攜帶社區(qū)或者單位開具的證明)、畢業(yè)證書原件及A4紙復印件各1份(退伍士兵攜帶退伍證及復印件)、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紅底照片2張、人民銀行出具的征信報告原件1份、填寫打印好的《南江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弄虛作假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資格。
(五)領取《準考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憑本人身份證到南江縣司法局政治處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為2023年9月9日上午9:00-11:00,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2.筆試內(nèi)容:政治理論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及司法行政業(yè)務相關知識。
3.開考條件:崗位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達到1:3及以上,方予開考;若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由南江縣司法局根據(jù)報名人數(shù)縮減招聘名額后,在南江縣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微信公眾號“南江司法”平臺予以公告,請考生保持關注。
4.相關要求:考生須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
5.領取準考證: 2023年9月6日(9:00-12:00,14:00-18:00)憑本人身份證到南江縣司法局政治處(南江縣集州街道紅塔大廈818室)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主動放棄。
6.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及排名于考試后3個工作日內(nèi)在南江縣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南江司法”平臺公布。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面試時間為2023年9月16日,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對象: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時均予進入面試。
3.相關要求:考生須攜帶面試準考證、身份證參加面試。
4.領取準考證:2023年9月13日(9:00-12:00,14:00-18:00)憑本人身份證到南江縣司法局政治處(南江縣集州街道紅塔大廈818室)領取面試《準考證》,逾期未領取者,視為主動放棄。
(三)公布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和面試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四舍五入)。考試總成績于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在南江縣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南江司法”平臺公布。
六、體檢
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按照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并列者,按筆試成績較高者確定。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負擔。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地點、體檢時間另行通知。因體檢不合格或棄權出現(xiàn)空額時,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對象范圍,主要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方面的情況。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南江縣司法局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南江縣司法局微信公眾號“南江司法”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用人員的擬聘資格。公示期間因被公示人棄權或因其被舉報查實取消資格后出現(xiàn)的缺額,可按考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九、聘用及待遇
被錄聘人員與南江縣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每年度簽訂一次;試用期為一個月,聘用期滿,視年度考核情況及雙方自愿確定。工資薪酬不低于巴中市最低工資標準,試用期按工資標準的80%計發(fā),且不低于巴中市最低工資標準,相關保險待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錄聘資格。
十、遞補
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一年內(nèi)有效。期間因司法輔助人員離職等原因造成缺額的,由南江縣司法局視情況從參加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遞補人員,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
十一、紀律與監(jiān)督
為保證南江縣司法局公開招聘司法輔助人員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此次招聘工作將接受中共南江縣紀委南江縣監(jiān)委駐縣委政法委紀檢監(jiān)察組的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827-8200099,咨詢電話:0827-8213609。
本公告由南江縣司法局負責解釋。
附件:南江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
南江縣司法局
2023年8月27日
附件:
南江縣司法局招聘司法輔助人員報名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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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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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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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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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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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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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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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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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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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
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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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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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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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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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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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及 專 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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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職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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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
及 專 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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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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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
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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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
人
簡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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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www.scnj.gov.cn/public/6598351/13884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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