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
男性18名,女性2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
3.男性18至30周歲(1992年9月23日至2004年9月23日期間出生);
女性18至25周歲(1997年9月23日至2004年9月23日期間出生)。
4.男性大專及以上學歷(國家承認學歷,學信網(wǎng)查詢),退役軍人學歷可以放寬至高中或同等學歷,但是應當在入職后一個合同期限內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否則合同期滿后不予續(xù)聘;
女性本科及以上學歷(國家承認學歷,學信網(wǎng)查詢)。
5.男性身高168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3CM(含)以上;
6.具有履行職責所要求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二)優(yōu)先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下列人員:烈士或者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yè)生;具有崗位所需專業(yè)資質或者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禁止條件
1.曾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的言論或者信息,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
3.曾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4.因賭博、賣淫嫖娼受過行政處罰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的;
7.曾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擅自離職,或者因違規(guī)違紀被辭退、解聘的,或在岳池縣公安局從事過警務輔助工作的;
8.提供虛假個人證明資料或者有較為嚴重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9.國家規(guī)定的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10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國慶期間正常報名)。
2.報名地點:岳池縣公安局六樓政治處輔警管理辦公室。
3.報名資料
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戶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含學信網(wǎng)查詢打印資料)、學位證(獲得學位才提供)、退伍證(高中、中專學歷需提供退伍證)、駕駛證等證件原件(復印件各1份),2寸證件照2張(白色背景)。并如實填寫《警務輔助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4.資格審查: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取得報名資格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取消資格。
(二)體能測試
應聘者本人同意簽訂免責申明后進入體能測試環(huán)節(jié),體能測試4個項目,男性:4*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1000米跑;25歲以下引體向上或雙杠臂屈伸(限時1分鐘,二選一)、26歲至30歲引體向上或俯臥撐(限時1分鐘,二選一);女性:4*10米往返跑;立定跳遠;800米跑;仰臥起坐。
體能測試成績按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標準評分表》的標準組織實施,計算分值,占個人總成績的10%。
(三)筆試
筆試總分100分,按30%計入個人總成績。參加體能測試的所有人員全部進入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能力測試,考試范圍主要有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基本常識,無指定參考用書。
(四)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按60%計入個人總成績。參加筆試考試的所有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隨機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了解應試人員基本情況、綜合素質、學習工作經(jīng)歷、專業(yè)特長等,測試應試人員個人形象、語言組織能力和表達能力。面試由縣公安局組織。面試時需帶上身份證原件。
(五)心理測試
按照應試人員的個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心理測試人員,心理測試不計算分值,心理測試結果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者直接予以淘汰,合格者進入政審,出現(xiàn)的缺額,依次遞補。
(六)政審
心理測試合格者,進入政審,應試人員填寫《公安機關招聘警務輔助人員政審登記表》,到所在戶籍地派出所參加政審。若因應試人員自愿放棄或政審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依次遞補。
(七)體檢
心理測試合格者,進入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特殊崗位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色盲、色弱、肢體功能障礙、有影響面容難以治愈的皮膚病或者外觀存在明顯疾病特征、紋身、乙肝病原攜帶者伴有肝功異常、單側耳語聽力低于5米、雙眼矯正視力低于5.0以下、毒品檢測呈陽性、艾滋梅毒的為不合格。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有異議的項目可進行復檢一次,最終以復檢結論為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缺額,依次遞補。
(八)公示
按照政審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對符合聘用條件且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確定為招聘對象,擬聘對象在規(guī)定時間到岳池縣公安局報到,統(tǒng)一工作分配,進行崗前培訓,按規(guī)定辦理勞動合同手續(xù)。試用期為兩個月(含崗前培訓),試用期間按合同約定標準發(fā)放工資,崗前培訓和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被聘用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執(zhí)行有關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
四、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福利待遇按照岳池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待遇標準執(zhí)行,繳納“五險一金”。試用期間計發(fā)固定工資、崗位值勤補貼、特殊技術等級補貼、加班補貼,按規(guī)定繳納各類社會保險。試用期滿合格后,按規(guī)定轉正定級并配發(fā)工作證件及服裝。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正、公平進行,岳池縣公安局設立舉報監(jiān)督電話。
報名電話:0826-5234098(岳池縣公安局政治處)。
監(jiān)督電話:0826-5234419(縣紀委監(jiān)委駐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組)。
岳池縣公安局
2022年9月23日
來源:http://www.scyc.gov.cn/ycxrmzfw/zklv/2022-09/23/content_a079fd3755ab46a4a8e4be62dc1446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