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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規(guī)定,經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安廳批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廣安市決定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小平故里先鋒網http://www.gadj.gov.cn、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http://rsj.guang-an.gov.cn發(fā)布)。
一、考錄對象、范圍及報考條件
(一)考錄對象、范圍
考錄對象為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應屆碩士及以下畢業(yè)生一般應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博士畢業(yè)生一般應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huán)節(jié)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考錄范圍:面向全國招考。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tǒng)一。
3.年齡在18至30周歲(1990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2022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超過35周歲(即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間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0月14日(報名第一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所對應的專業(yè)。
7.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中違紀違規(guī)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7.現役軍人。
8.在讀的非2022年應屆畢業(yè)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yè)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9.2022年公安院校公安專業(yè)的應屆畢業(yè)生。
10.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考生必須符合公務員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屬于公務員法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其他原因不適合從事人民警察工作的不能報考;考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招錄名額共計4名,具體詳見《2021年下半年廣安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附件)。
本次考試報名均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人員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本公告及相關附件等信息,了解招考職位所規(guī)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人員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yè)科目》每科50元,《心理素質測試》8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憑相關證明材料,可減免筆試考務費: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zhèn)家庭的考生,憑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
2. 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
符合減免筆試考務費條件的考生于2021年10月21日前(工作日內)到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地址:廣安市廣安區(qū)思源大道1號市委703辦公室)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按相關程序審核通過后,考生免繳當次筆試考務費。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無法到現場辦理的人員,請撥打聯(lián)系電話(0826—2390075)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筆試考務費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
(三)職位調整
招錄名額與確認繳費人數之比達到1:5方可開考。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并在報名網站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報名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19日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等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準考證是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無準考證不得進入考場。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心理素質測試、面試和體能測評?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心理素質測試和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實行合格制。
(一)筆試科目及分值
1.筆試科目:
警務技術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各占筆試成績的50%;執(zhí)法勤務職位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和《專業(yè)科目》,各占筆試成績的40%、30%、30%。
2.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其中,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11月20日,公安專業(yè)科目筆試時間為11月21日上午。各科目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3.加分項目:
(1)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tǒng)一級或二級英雄模范稱號、革命烈士、在執(zhí)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zhàn)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報考非面向英烈子女招錄職位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3分;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2分。
(2)榮立個人一等功的公安院校畢業(yè)生,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我市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1分。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我市公務員時,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后加1.5分。
同時符合抗震救災表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忌臃挚偡种挡怀^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將準考證復印件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送交廣安市公安局初審(地址:廣安市廣安區(qū)朝陽大道一段83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加分資格;提交的證明材料不真實的,不予加分。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21年12月中旬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2021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調整筆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網站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二)心理素質測試
心理素質測試于2021年11月20日采取筆試方式進行,測試結果與筆試成績同時公布。心理素質測試未達合格標準的,不進入下一考錄程序。
(三)面試資格審查及面試
2022年1月10日前,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違規(guī)違紀情況者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貼上照片)、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工作經歷證明(要求了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和招錄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其中,幾類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 202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yè)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等情況證明)。
2. 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證明。同意報考證明亦可在考察開始前提交。
3. 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忌傻顷懡逃苛魧W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4. 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面試時間暫定為2022年1月15日至16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面試資格審查和面試相關事項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調整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的,將在網站另行通知,請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四)體能測評
參加面試的考生均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于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局函〔2012〕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于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執(zhí)行。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學校等地點全封閉進行。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年齡按照體能測評的當日計算。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面試和體能測評結束后,在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荚嚳偝煽兿嗤模怨P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專業(yè)科目》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對實際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比例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全省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標準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本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要求,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fā)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安排當場復檢。
招錄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
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參加體檢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經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具體事項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公布。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考察。考察按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公安部《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和公安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烊诉x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經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研究同意后,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確定擬錄用人員后,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和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通過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員,由廣安市公安局進行審核,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xù)。
被錄用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拒不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人民警察)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并及時辦理登記。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在公示期間、錄用審批環(huán)節(jié)、試用期內因自動放棄錄用資格或因各種原因被取消錄用資格后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新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試嚴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并設置監(jiān)督電話,歡迎社會各界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監(jiān)督電話:0826-2331722
本公告由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醒:
(一)由于本次招錄的筆試報名、資格初審和筆試繳費均在四川人事考試網上進行,為盡量避免因報考人數較多、報名時間集中而導致的系統(tǒng)擁堵或無法報名的問題,建議廣大報考人員盡量錯開報名高峰,合理選擇報名時間,以免耽誤報名事宜。
(二)本次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人事考試”專欄、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公告?间浿械母鱾環(huán)節(jié)的公告,均在小平故里先鋒網、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發(fā)布。請考生務必按要求及時關注網站的信息和公告,因未及時關注網站信息和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三)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規(guī)定,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用、記入誠信檔案庫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留下常用聯(lián)系方式,在報考期間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能測評、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務必妥善保管。因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
考生對網絡報名的技術問題、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本招考公告中提供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政策咨詢電話:
0826-2396351(廣安市公安局)
0826-2390075(中共廣安市委組織部)
網絡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附件:2021年下半年廣安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人民警察)職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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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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