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4來源:本站采編
一、考調名額及崗位
考調公務員3名,事業(yè)單位管理崗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崗位詳見《江安縣2021年第四次公開考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及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在編在崗已辦理完畢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和試用期滿已經辦理轉正定級手續(xù)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當年年度考核除外);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表》中崗位所要求的具體條件。
年齡、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此次考調網上報名的第一日(時間計算均截至2021年7月13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yè)單位新招錄(聘)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其中鄉(xiāng)鎮(zhèn)公務員截至考調頂崗試用期滿之日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頂崗試用期為3個月);
2.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任職試用期或提拔擔任領導職務未滿一年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5.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6.報考者不得報考按《公務員法》和《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規(guī)定有回避情形的崗位;
7.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此次公開考調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交報名費。報名網址:江安人事考試網(http://www.jarsj.cn),報名時間:2021年7月13日20:00至2021年7月15日下午5點。
1.選擇崗位。報考者請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考調范圍、條件、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是否完全符合報考條件再報名。
2.填報信息和上傳照片。報考者訪問公告提供的報名網址按網絡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證通過注冊并登錄后找到本次考調報考頁面,準確、如實填寫《江安縣2021年第四次公開考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的各項信息,同時上傳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提交的信息,確保無誤。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在考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或多崗位報考等情形,報考或考調資格一律無效,責任自負。
3.網絡資格初審。網上資格初審僅審查報考者填報的報考信息是否符合崗位條件,不對報考信息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報考者最終是否符合所報崗位條件要求由現(xiàn)場資格復審、考察中的復核和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的結果最終確定?忌鷳鶕陨韺嶋H,對照公告和所報考崗位的具體要求報考。否則,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筆試開考比例為1∶3,網絡資格初審合格人數(shù)與考調名額之比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的,經考調單位及主管部門研究同意,開考比例可調整為1:2,報名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1:2的,調減相應崗位考調名額或取消該考調崗位。
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江安縣2021年第四次公開考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1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二)筆試
1.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務必于2021年7月16日9:00至 7月16日23:00間自行關注報名網站并按網站公告規(guī)定時間打印筆試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其后果由報考者自負。
2.筆試
筆試科目為寫作。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筆試成績在考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江安人事考試網公布。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現(xiàn)場資格復審和面試
1.現(xiàn)場資格復審
現(xiàn)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請關注中國三江人才網和報名網站后續(xù)公告。
按考調名額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筆試缺考者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現(xiàn)場資格復審。實際參加筆試人員未形成競爭(即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該崗位擬考調人數(shù)),該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低于55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步環(huán)節(jié)。
資格復審人員須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和崗位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證件照片1張、《報名信息表》1份(縣外考生須提交同意報考證明1份,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所在地組織部門審核同意并蓋章)于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現(xiàn)場領取《面試通知單》。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現(xiàn)場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其面試資格,F(xiàn)場資格復審中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依次等額遞補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須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因報考者聯(lián)系電話留錯、不暢通等情況導致不能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行放棄,責任自負。
2.面試
主要測試面試人員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計劃組織等方面能力。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3位,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步環(huán)節(jié)。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3位)
(四)體檢
根據考調崗位及名額,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加試與崗位相關的專業(yè)知識,最終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在二級及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按修訂后的《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公告發(fā)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guī)定的,按照新規(guī)定執(zhí)行。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察
由組織人社部門及考調單位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報考者是否符合報考條件,結合個人檔案考核報考者所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是否真實,并對報考者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了解。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適合從事所報考的崗位的,取消考調資格。
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考察以及未完成體檢、考察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因考生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可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一次。
(六)公示
對擬考調人選在中國三江人才網和江安人事考試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在公示期內,凡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調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考調。
(七)試用和調動
擬考調對象須進入考調單位頂崗試用3個月,主要測試應試者的職位適應能力,確保人崗相適。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若原工作單位是縣內的退回原工作單位工作,原單位是縣外的安排到缺編鄉(xiāng)鎮(zhèn)工作。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此次考調實行回避制度。考調單位負責人員和從事考調工作的人員在辦理考調工作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響公正考調的,應當回避。
(二)嚴肅考調紀律,按照人事考試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考調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本公告由中共江安縣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中共江安縣委組織部:0831-2600085
附件:江安縣2021年第四次公開考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中共江安縣委組織部
2021年7月13日
附件
江安縣2021年第四次公開考調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序號 |
考調機關 |
單位性質 |
考調名額 |
考調范圍 |
考調崗位 |
崗位代碼 |
考調對象 |
學歷 |
專業(yè)要求 |
年齡 |
其他條件 |
考試形式 |
備注 |
1 |
江安縣農業(yè)農村局 |
行政機關 |
1 |
江安縣內 |
工作員 |
K210701 |
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具有2年(含)以上脫貧攻堅工作經歷 |
筆試+面試 |
|
2 |
江安縣鄉(xiāng)村振興服務中心(屬縣農業(yè)農村局下屬事業(yè)單位) |
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 |
1 |
江安縣內 |
工作員 |
K210702 |
事業(yè)人員 |
專科及以上 |
不限 |
45周歲及以下 |
具有2年(含)以上脫貧攻堅工作經歷 |
筆試+面試 |
|
3 |
江安縣同心服務中心(屬縣委統(tǒng)戰(zhàn)部主管下屬事業(yè)單位) |
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 |
1 |
江安縣內 |
工作員 |
K210703 |
事業(yè)人員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歲及以下 |
|
筆試+面試 |
|
4 |
江安鎮(zhèn)人民政府 |
行政機關 |
1 |
江安縣內 |
工作員 |
K210704 |
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
本科及以上 |
學科門類:法學 |
36周歲及以下 |
|
筆試+面試 |
|
5 |
江安鎮(zhèn)人民政府 |
行政機關 |
1 |
全省 |
工作員 |
K210705 |
公務員或參公人員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6周歲及以下 |
|
筆試+面試 |
|
6 |
江安鎮(zhèn)便民服務中心 |
公益一類事業(yè)單位 |
2 |
全省 |
工作員 |
K210706 |
事業(yè)人員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6周歲及以下 |
|
筆試+面試 |
|
備注:根據相關規(guī)定,參公人員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方可報考: |
來源:http://www.ybrc128.com/exam/20803/21562_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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