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涼山州統(tǒng)計局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依據《關于印發(fā)<從基層和生產一線選拔黨政機關干部的辦法(試行)>的通知》(涼組通〔2011〕8號)有關規(guī)定,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和人崗相適的原則,擬面向全州公開考調下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公告如下:
一、考調職位及名額
涼山州統(tǒng)計局普查中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名。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州范圍內縣級及以下機關符合考調條件的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參公人員”)。
(二)考調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全日制大學?萍耙陨衔幕潭,專業(yè)不限。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3月20日后出生)。
4.符合最低服務年限規(guī)定,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等次,未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無違法違紀行為。
5.身體健康。
6.駐村第一書記可以參加考調,但考調后要繼續(xù)擔任第一書記至任期結束。
7.符合有關公務員回避規(guī)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有建檔立卡貧困村的鄉(xiāng)鎮(zhèn)黨政正職不參加此次考調。
2.受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間、正在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人員。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調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發(fā)布考調公告
考調公告和成績等相關事項在涼山人事考試網發(fā)布(網址:www.lszpta.gov.cn)。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8年 3月20日至2018年3月27日17:30截止。
報名地點:涼山州統(tǒng)計局辦公室(地址:西昌市龍眼井街249號三樓)。
審查資料:
1.《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份(貼照片);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3份,審原件,收復印件;
3.《公務員登記表》(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登記表》)、編制卡復印件(需原件保管部門注明“此件與原件相符”并加蓋鮮章)3份;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2002年以后畢業(yè)的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點擊“學歷查詢”后,按網頁上相關提示打印含有二維碼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由所在單位出具的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等次證明(需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鮮章);
6.近期兩寸免冠照片3張;
7.根據考調崗位要求還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報名截止時間前,未能提供相關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開考比例為5:1。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經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可適當放寬條件,但最低不低于3:1,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則削減或取消考調職位。
1.筆試。
筆試科目:統(tǒng)計專業(yè)知識及統(tǒng)計分析寫作能力。卷面滿分100分。
領取準考證:考生持本人身份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涼山州統(tǒng)計局辦公室領取,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2.面試。按照考調崗位計劃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面試當日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xiàn)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正常進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差額1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
(五)考察
體檢結束后,根據體檢結果差額1名確定考察人選。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程度。
(六)公示
在涼山人事考試網上面向社會公示。
(七)試用
考調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以考察人崗適應度。
(八)遞補
以上各環(huán)節(jié),如出現(xiàn)放棄或不合格者,經考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依次遞補,每環(huán)節(jié)僅遞補一次。
(九)調動
經試用、考核合格后,正式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
四、考調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調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考調考試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調工作紀律,在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選拔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xiàn)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guī)追究當事人的有關責任。
五、本公告由考調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8615010(州統(tǒng)計局辦公室)
監(jiān)督電話:0834-3226902(州紀委駐州發(fā)改委紀檢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