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24來源:本站采編
四川人事考試網2017年7月24快訊: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大規(guī)模綠化全川劍閣行動各項工作,引導提升廣大人民群眾的植綠、愛綠、護綠意識,圍繞綠化、美化、彩化、香化、亮化要求,更好地履行指導服務職責,根據劍編辦函〔2016〕02號通知,擬在全縣公開遴選縣綠化造林工作站工作人員2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崗位
縣綠化造林工作站工作人員2名(專業(yè)技術崗位十二級及以下)。
二、遴選范圍
全縣財政全額供養(yǎng)事業(yè)單位專業(yè)技術和管理人員。
三、遴選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愛崗敬業(yè)、責任心和事業(yè)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3、具有半年以上公文寫作經歷,在縣級以上報刊或網絡發(fā)表過文章。
4、年齡在40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7、參加遴選的人員報名,須征得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書面同意(新錄聘的鄉(xiāng)鎮(zhèn)工作人員報名須達到在鄉(xiāng)鎮(zhèn)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報名,須征得縣委組織部書面同意。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報名: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3)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違反回避規(guī)定的。
四、遴選辦法及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24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jié)假日除外)。
(2)報名地點:劍閣縣下寺鎮(zhèn)漢德街127號,縣林業(yè)和園林局四樓人事股。
(3)報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工作經歷證明及遴選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 張。
(4)報名人員經資格初審合格后填寫《劍閣縣林業(yè)和園林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資格初審的結果僅作為參加筆試的依據,是否符合報名條件由資格復審和資格確認的結果確定。資格審查貫穿于遴選全過程,在遴選過程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名者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均取消其報名或遴選資格,且后果自負。
2、筆試和面試
此次遴選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法進行,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林業(yè)和園林局共同組織?荚嚳偝煽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70%+面試成績×30%)。筆試以公文寫作為主。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 2∶1 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筆試成績應達到60分及以上,否則取消遴選資格。
此次選聘開考比例為有效報考人數與選聘崗位人數之比不低于3∶1,未達到此比例的,調減崗位選聘名額或取消選聘崗位。
筆試、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考察
面試后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如筆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相同,則由主管部門安排加試?疾煊慑噙x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內容為遴選人員在本單位的個人表現(xiàn),工作業(yè)績、協(xié)調處理問題的能力。
4、體檢及確定擬調人員
按照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 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然后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調人員。
5、公示
對擬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遴選條件的,取消遴選資格。因取消資格而出現(xiàn)的空額,按照成績由高到低等額遞補。
五、手續(xù)辦理
1、經公示無異議者,在公示期滿7個工作日內由主管部門通知通過公示人員報送原單位出具的同意流(調)動證明等有效書面證明及本人人事檔案材料。
2、經縣人社局審核確認符合遴選條件人員,報縣政府領導審簽后,由主管部門通知擬調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單位報到,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過縣人社局審核確認后,未按規(guī)定時間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遴選資格。
六、資格審查、政策咨詢及監(jiān)督電話
1、咨詢電話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39-6600779
縣林業(yè)和園林局 0839-6601769
2、監(jiān)督電話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 0839-6600759
縣林業(yè)和園林局紀檢組 0839-6601779
劍閣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劍閣縣林業(yè)和園林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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