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9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經2015年11月5日米易縣人事調配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第十次會議審議,同意我局下屬參公事業(yè)單位米易縣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面向全縣范圍內公開考調3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考調崗位及人數
米易縣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3名。
二、考調對象及條件
(一)考調對象
全縣在編在崗公務員、參公人員。
(二)考調條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團隊意識和吃苦耐勞精神,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心,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2. 年齡35周歲以下(即1979年11月23日之后出生);
3.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的;
2.受過刑事、黨紀政紀處分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在現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三、考調程序
(一)報名
米易縣人社局在米易縣公眾信息網、協(xié)同辦公平臺上發(fā)布公開考調公告,報考人員到米易縣政務中心大廳101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3日至2015年11月27日。
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填報信息。報考者下載并如實、準確填寫《米易縣人社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A4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貼照片),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加蓋公章。
2.報名所需資料。報名表2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紅底彩色照片2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提供公務員(參公人員)登記表復印件一份。
3.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考調工作始末,任何環(huán)節(jié)審查出不符合考調要求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調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領取筆試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到米易縣政務中心大廳101辦公室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領取時間另行通知)。
(二)筆試
筆試由米易縣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采用閉卷方式,滿分為100分。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主要測試應試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考生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參加筆試。
(三)面試
面試由米易縣人社局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重點測試報考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米易縣人社局負責實施,考察堅持黨管干部、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注重實績、群眾公認的原則,全面了解報考者的政治素質、業(yè)務水平、工作實績、群眾基礎、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并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考調人員,統(tǒng)一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辦理調動手續(xù)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考調的人員,報經縣委組織部或縣人社局審核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考調資格。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考調嚴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縣關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米易縣人社局紀檢組對此次考調過程進行監(jiān)督,接受投訴舉報。對考調工作中弄虛作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對違紀違規(guī)參加考調的人員,取消其考調資格,并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理。
五、此次考調工作由米易縣人社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jiān)督電話:8178662
咨詢電話:8178667
附件:米易縣社會保險事業(yè)管理局公開考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米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19日
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