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jù)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時書記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性質(zhì)及名額
臨時聘用人員(書記員崗位),招聘名額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年齡:30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學歷:本科及以上;
(三)專業(yè)要求:法律,打字速度要求為80字/分鐘以上;
(四)身體健康,體檢合格,并具備良好的文字記錄能力;
(五)政治素質(zhì)好,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有強烈的敬業(yè)精神和奉獻精神。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其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三、薪酬待遇
招聘的人員與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簽訂勞動合同。
月工資待遇2500元/月左右;年終根據(jù)工作情況適當給予獎勵。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報名,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6日-11月6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報名地點: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四樓407室),報名時填寫《報名登記表》(請自行在附件中下載填寫,并粘貼一寸免冠近照,報名時提交),提交身份證、學歷證、公安機關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二)資格審查。
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報名者的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查。
(三)考試。
內(nèi)容為文稿打印,測試速度。時間為報名當日。
(四)面試。
考試當日面試,采取現(xiàn)場提問方式進行。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體檢人員承擔。因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缺,可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六)試用期。
試用期為兩個月。
(七)辦理手續(xù)。
體檢合格后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
監(jiān)督電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監(jiān)察室028-38166269。
七、本公告由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8-38166368。
眉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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