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24來源:本站采編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制協(xié)勤工作人員1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人員性質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屬于非在編聘用人員,主要協(xié)助區(qū)政府法制辦公室完成相關工作。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35周歲以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質、組織紀律性強;
3.工作認真負責,勤勉踏實,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敬業(yè)精神;
4.具有本科學歷及以上。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者優(yōu)先。
三、工作職責
1.協(xié)助處理行政復議委員會日常事務;
2.負責收集、整理、上報依法行政工作各類信息;
3.協(xié)助處理區(qū)委區(qū)政府法律顧問團日常事務;
四、聘用人員待遇
受聘期間按《勞動合同法》簽訂聘用合同,基本工資、社會保險及相關福利按照合同約定執(zhí)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2015年8月25日—9月10日(工作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地點: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利州東路745號,利州區(qū)人民政府機關第一辦公區(qū)四樓)。
報名咨詢電話:0839-3267028。
(二)資格審查:按照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按通知參加考試。
(三)考試:筆試成績占60%,前3名進入面試,面試成績占40%(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政審、考察和體檢:對總成績列第1位者進行政審、考察和體檢,體檢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招聘單位承擔。如有不合格的情況,從第2名開始依次替補。
(五)聘用:經(jīng)政審、考察和體檢后,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jīng)考核合格者,依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報名時需提供的有關材料
(一)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制臨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可下載)。
(二)身份證、學歷證書、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三)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證件照2張。
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制臨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廣元市利州區(qū)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2015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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