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11來源:本站采編
根據廣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安市教育局《關于2014年廣安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的公告》的有關規(guī)定,現將2014年前鋒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和面試事宜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資格復審對象
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招聘名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次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筆試中有缺考科目者或有違規(guī)違紀情況的不得進入資格復審。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進入資格復審人數達不到該職位招聘名額2倍的,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前鋒區(qū)2014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復審名單
(二)資格復審時間
資格復審時間定于2014年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8月14日上午8:30—12:00。
(三)資格復審地點
廣安市前鋒區(qū)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辦公室(廣安市前鋒區(qū)弘前大道60號,前鋒中學205室),聯系電話0826-2861166。
(四)資格復審要求
1.資格復審時應攜帶《報名信息表》一份(貼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教師資格證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其中:(1)機關事業(yè)單位中的正式在編在冊人員,須同時出具所在單位和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書面同意其報考的證明。(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的,要提供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學歷認證材料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可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留學人員服務中心辦理。
2.資格復審應由考生本人到場,不得由他人代替。若本人現用名與身份證或其它證件的名字不符者,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蓋有戶籍管理印章的證明。
3.筆試準考證遺失的請攜帶本人身份證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到廣安市考試指導中心開具證明。
4.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負責審查資格的單位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其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5.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資格復審者,取消面試資格。
二、遞補資格復審
根據招聘公告的相關規(guī)定,因自愿放棄資格復審、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以及未通過資格復審出現的缺額,由人社、教育部門按筆試折合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遞補人員名單并于2014年8月14日下午在前鋒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rs.qf.gov.cn)和前鋒區(qū)教育和科技局網(jk.qf.gov.cn)上公告。進入資格復審的遞補人員應于2014年8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廣安市前鋒區(qū)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辦公室(廣安市前鋒區(qū)弘前大道60號,前鋒中學205室)進行資格復審。確定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只進行一次,如無符合條件的遞補人員則該職位不再遞補。
請有可能進入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的考生務必密切留意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公告,以免耽誤相關事宜。
三、面試事宜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憑本人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繳費收據和《面試通知書》等相關證件才能參加面試。
(一)面試報到及繳費
經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并繳納面試費每人80元(按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凡未按時報到、領取《面試通知書》和繳納面試費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安排
面試時間為2014年8月18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面試事項詳見《面試通知書》,請按《面試通知書》要求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不再另行通知。
廣安市前鋒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安市前鋒區(qū)教育和科技局
2014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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