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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有關規(guī)定和省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安排部署,現將我縣2021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對象范圍
(一)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辦理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在旺蒼縣行政轄區(qū)內的中國公民。
2021屆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含公費師范生和教育類碩士請在就讀學校所在地認定。
(二)我縣負責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咨詢電話:0839—4222353)。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咨詢廣元市教育局(咨詢電話:0839—5572123)。
二、認定條件
(一)具備《教師法》規(guī)定的相應學歷。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蛘咂渌髮W?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二)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并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規(guī)定有效期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延長1年。
(三)取得相應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人員,其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申請認定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其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
(四)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申請人須按照《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2號)要求及《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10﹞26號)的標準和程序參加體格檢查,體檢結論為合格。
(五)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職業(yè)道德,能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
三、申報程序
(一)網上申報
1.申報時間。4月8日至6月20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公告)。
2.申報網址。申請人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網報入口”進入報名。
(二)體格檢查
體檢時間:5月24日—6月21日(工作日)。
體檢地點:旺蒼縣中醫(yī)醫(yī)院。
注意:體檢前須空腹,體檢時應攜帶《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s://www.jszg.edu.cn/-資料下載中自行下載打印)。
(三)現場確認
1.時間和地點。申請人請于5月24日—6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到政務服務中心(興旺大道114號)教育局窗口進行現場確認。
2.所需材料,F場確認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
(2)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學信網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四川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5)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在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認定系統能驗證的可不提交)。
(6)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紅底相片2張(正規(guī)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7)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
四、相關要求
(一)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申請人錯峰、有序進行現場確認,建議現場確認請戴好口罩。
(二)請申請人報名前仔細閱讀網站提示,按照操作說明填報信息,務必及時查閱,并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并對自己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故意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旺蒼縣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