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平昌縣2019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公告》規(guī)定,資格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審查而產生的空額,由招聘單位按照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遞補人員,現(xiàn)對遞補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遞補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7月11日上午8:30至12:00。
二、遞補資格復審地點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四樓會議室(平昌縣江口鎮(zhèn)新平街東段19號)。
三、遞補資格復審人員
見《平昌縣2019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遞補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四、資格復審提交材料及注意事項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須帶上以下材料:
1.《平昌縣2019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報考信息表》1份(請在考生之家網上自行打印或現(xiàn)場領取填寫,并按要求張貼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參加村小語文、村小數(shù)學崗位資格復審的考生還需提供戶口簿或在平昌參加中考高考的相關資料。
3.近期1寸免冠證件照片2張。
4.有效的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2019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本人學歷(學位)、專業(yè)等相關證明(無法開具的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及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加蓋學校或學院鮮章)。
5.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6.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和特崗教師報考需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簽章的同意報考證明。
7.資格復審時繳納面試費80元。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面試等后續(xù)招聘程序見《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關于平昌縣2019年上半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相關事項的公告》(該公告已于7月2日發(fā)布)。
特此公告
平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平昌縣教育科技和體育局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