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7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現(xiàn)將我市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及體檢人員名單予以公布,并就體檢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試總成績及職位排名
見《攀枝花市2017年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總成績及排名》(附件1)、攀枝花市2017年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總成績及排名(附件2)。
二、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錄用職位及名額,在參加面試考生中,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折合總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折合總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
體檢人員名單見附件3、附件4。
三、體檢項目和標準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書面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的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有串通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并由中央一級招錄機關或者設區(qū)的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體檢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組織實施,在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
四、體檢通知書領取及體檢時間安排
1.體檢通知書領取時間:2018年1月5日上午8:30-11:30,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領取體檢通知書并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張。
報考法院系統(tǒng)人員體檢通知書領取地點: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512室)。
報考檢察院系統(tǒng)人員體檢通知書領取地點: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710室)。
2.體檢時間:2018年1月6日。
五、體檢須知
(一)體檢人員應于體檢當天上午8:00時前到達體檢通知書上指定的地點,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體檢通知書報到參加體檢。超過8:00時未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為了準確反映受檢者身體的真實狀況,請注意以下事項:
1.體檢必須到指定醫(yī)院按體檢標準、程序進行,其它醫(yī)療單位的檢查結果一律無效。
2.體檢嚴禁弄虛作假、冒名頂替;如隱瞞病史影響體檢結果的,后果自負。
3.體檢前一天請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飲酒,避免劇烈運動。
4.體檢當天需進行采血、B超等檢查,請在受檢前禁食8-12小時。
5.女性受檢者處于月經期請在體檢前主動告知醫(yī)務人員,勿做婦科及尿液檢查,待經期完畢后再補檢;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請在體檢前告知醫(yī)護人員,勿做婦科和X光等項目的檢查,待孕期結束后再補檢。
6.請配合醫(yī)生認真檢查所有項目,勿漏檢。若考生自動放棄某一檢查項目,將會影響錄用。
7.需檢查矯正視力的考生,請自備合適的眼鏡。
8.體檢醫(yī)師和單位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可做出判斷的,可根據實際需要,增加必要的相應檢查、檢驗項目。
9.體檢中嚴禁考生向體檢醫(yī)生自報姓名,否則視為違紀。
聯(lián)系電話: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0812-3344428
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0812-3365132
附:
中共攀枝花市委組織部 攀枝花市中級人民法院
攀枝花市人民檢察院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