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人事考試網快訊: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檢察院《關于2016年全省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和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公務員局《關于做好2016年上半年全省各項公務員招考面試、體能測評、體檢和考察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將2016年成都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試對象
詳見《2016年成都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體能測評、資格復審結果及面試人員名冊》(附后)。
二、面試時間
2016年7月9日-10日,具體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面試地點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法庭(成都市金牛區(qū)撫琴西路109號)。
四、有關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過期身份證均不得進入考室)到候考室報到。
2.面試當日上午8:30以前未到面試候考室報到、抽簽的視為自動放棄。
3.不論任何原因,不能進行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4.面試期間采用入闈封閉的辦法進行管理,面試順序由應試人員抽簽確定。
5.面試期間,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類、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和影音像設備進入考場。一經發(fā)現,取消面試資格。已帶的按要求關閉電源并交工作人員統(tǒng)一存放在指定位置。
6.應試人員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考室接受面試。應試人員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員提供本人面試序號以外的相關信息。
7.候考室和考室內嚴禁吸煙。
8.應試人員必須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和主考官的指令進行準備和答題,答題時間結束時必須立即停止答題。
9.面試結束后,不得再進入封閉地點或在考場附近逗留,不得將已答試題的內容以任何方式告訴其他應試人員。
10.服從考務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不得損壞公物。
11.違反上述考試規(guī)則的應試人員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處理。
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