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3-23來源:本站采編
瀘州市司法局2016年上半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市司法局黨委研究,決定在全市范圍公開選調瀘州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瀘州市司法局下屬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名額
瀘州市強制隔離戒毒所干警10名。
二、資格條件
。ㄒ唬┚哂辛己玫恼、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ǘ┚哂泄珓諉T身份;
。ㄈ┚哂写髮W?疲ê┮陨蠈W歷,年齡40周歲以下(1975年3月1日以后出生);
。ㄋ模┓匣鶎幼畹头⻊漳晗抻嘘P規(guī)定;
。ㄎ澹┙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眢w健康。
三、報名方式和地點
報考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組織人事部門或所在單位加蓋印章)1份,學歷原件、復印件1份,填寫好的《瀘州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和近期兩寸彩色照片1張到市司法局政治部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3月28日—4月1日。
報名地址:瀘州市江陽西路11號市司法局706室。
四、選調辦法和程序
(一)資格審查。由市司法局組織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通知參加考試。
。ǘ┛荚嚒S墒兴痉ň纸M織筆試和面試。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
(三)考察。根據(jù)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疾旃ぷ饔墒兴痉ň重撠熃M織實施。
(四)體檢。體檢合格后由市司法局黨委集體研究確定人選。
(五)公示和轉任。市司法局對擬選調人員進行7日公示。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者有反映問題經調查核實不影響任用的,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轉任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提交報名需要的相關材料應當真實、準確。
。ǘ┰谑屑壱陨虾诵钠诳、報紙、雜志等公開發(fā)表過文章的考生,報名時請附帶。
。ㄈ┍竟嬗蔀o州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人:李澤姝
聯(lián)系電話:0830-3101656
瀘州市司法局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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